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有效
住房保障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层次适度保障和循序渐进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6日
第一条
回到全文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