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七条有效人大街道工委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人大街道工委会议,处理人大街道工委的日常工作。人大街道工委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