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第五十四条有效市、区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可以招募志愿者或者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志愿者或者专业人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督促和服务等活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