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按照规定回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承担产品及其包装物废弃后的回收和处理责任。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