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建立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

区主管部门根据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和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确定生活垃圾具体投放时间段。其中,家庭厨余垃圾每日投放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