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已废止本条例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1996年1月9日发布的《天津市海域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9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