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四章 海域使用与保护第三十一条有效用海项目依法需要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房屋产权登记等手续的,海域使用权人可以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办理;但是,实施填海项目形成的土地上的房屋产权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30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