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三章 海域使用权的取得第二十条有效海域使用审批决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但是,依法进行公示、异议复核、听证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对海域使用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