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第十五条有效经许可在深圳经济特区从事野生动物繁育、饲养,因实施本条例被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许可造成损失的,由市、区人民政府依法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