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本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1998年3月28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