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有效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当地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或者妇女联合会投诉,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或者妇女联合会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司法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经济困难需要司法救助或者法律援助的妇女提供司法救助或者法律援助。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