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日常巡查、现场保护等职责的,由区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2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