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