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管理第四十条已修改在轨道交通线路弯道内侧,不得修建妨碍行车瞭望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妨碍行车瞭望的树木。禁止向轨道交通轨道、高架或者隧道内抛掷杂物。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5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