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河南省陆浑水库管理机构负责水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贯彻水库水质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二)参与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三)对其管理范围内的水库进行日常巡查管理;(四)负责清理库床淤积物,打捞和处置垃圾、树枝、杂草等漂浮物;(五)协助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