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嵩县、栾川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采取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建造湿地等措施,增强森林植被水源涵养功能,建设生态屏障,改善水库生态环境。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