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规划和公共设施第二十四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鼓励采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提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鼓励在居民住宅户内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