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七十二条已修改对大气污染防治,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