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在保护区内应当植树造林,优化林分结构,建设生态林业;禁止毁林开荒,防止水土流失。

禁止采伐一级保护区内的林木;采伐其他区内的林木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批。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