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蔬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增加对蔬菜基地的资金和科技投入,加强蔬菜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蔬菜基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扶持蔬菜基地的建设。鼓励蔬菜基地经营者增加对蔬菜基地建设的投入。鼓励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对蔬菜基地投资。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