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鼓励、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建立多元化的大气污染防治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推进绿色经济和绿色金融发展,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的产业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

地方法规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