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县级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驻仁德街道。

地方法规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