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