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享受福利待遇和优惠政策。申请办理残疾人证,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提出办证申请。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依照评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

预防与康复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