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和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所需费用由本村负担,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补助。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4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