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本市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打造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居家养老服务品牌,并依法予以保护。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