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条例/第三章 产业发展第十八条有效支持在先行区建设国家医药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基地,探索开展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鼓励建设产业化生产基地、医药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和交易中心。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6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