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全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