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社会事业第四十条有效自治机关发展体育事业,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发展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增强各族群众体质。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