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二条有效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代表组成,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