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十六条有效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等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可以提供纠纷调解服务或者参与纠纷调解工作。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