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献血条例/第三章 采血与供血第十八条有效血站应当给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对初次献血者,应予以必要的献血知识辅导。献血者献血时,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5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