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的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