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违反本规定,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保护林带外围建设的项目对红树林造成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治理,并依照本规定第二十条处理。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