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对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政务服务便利化政策措施进行宣传解读,便于公众广泛知晓。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