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红色文化遗存的调查、认定、保护、管理和利用,适用本条例。红色文化遗存属于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