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第二十条有效志愿者参加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志愿服务的,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书。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专业性志愿服务,应当对志愿者进行相关培训。专业性志愿服务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和规程,并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指导。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