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许可或者不按许可的范围、方式开采海砂的,由行使海洋综合执法权的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28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