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古墓群保护工作坚持国家保护与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原则,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古墓群及其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

地方法规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