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二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不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由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由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