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全社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