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物业管理应当加强党的领导,遵循业主自治、专业服务、社区治理、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促进互联网与物业管理的深度融合,推动本市物业服务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