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章 综合治理第五十九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权和执法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执法人员,对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