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章 综合治理第五十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环境污染以及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