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停车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会同城乡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对公共停车场规划设计方案和交通影响评价进行审查。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