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章 预防第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暴雨发生情况,加强河道、水库、堤防、闸坝、泵站等防洪设施建设,定期检查各种排水设施的运行情况,加强城镇内河和排水管网的清淤疏通,整治积水易涝区域,加固病险水库,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堤防等重要险段的巡查。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