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