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内卫部队、机动部队、海警部队和院校、研究机构等组成。
内卫部队按照行政区划编设,机动部队按照任务编设,海警部队在沿海地区按照行政区划和任务区域编设。具体编设由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21日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内卫部队、机动部队、海警部队和院校、研究机构等组成。
内卫部队按照行政区划编设,机动部队按照任务编设,海警部队在沿海地区按照行政区划和任务区域编设。具体编设由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