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执勤、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海上维权执法、抢险救援和防卫作战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赋予的其他任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2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