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矿产资源的勘查第十二条有效探矿权申请人申请探矿权,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市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市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探矿权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